继2005年8月和2006年6月两次取得天津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授权支付业务试点工作独家代理行资格后,工行天津分行又取得区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首家代理行资格。
天津市财政局对这次区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只确定在塘沽区和新技术产业园区进行试点,同时确定工行天津塘沽分行作为塘沽区财政集中支付业务的代理行、归集行和代理清算行,园区支行作为园区财政集中支付业务的代理清算行。目前,该项业务已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