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依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汇财通”个人外汇理财业务协议书》中第四条“到期交割”条款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汇财通”个人外汇理财产品说明书(C款)——产品编号:06CAHKD14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汇财通”个人外汇理财产品说明书(D款)——产品编号:06CMUSD141》的约定,您购买的06年第十四期C款个人外汇理财产品(港币、六个月期可终止型)和D款个人外汇理财产品(美元、六个月期黄金联系型)将于2007年06月21日到期终止。
对正常账户,我行在2007年06月22日前支付给您全部本金和当期投资收益,之后该交易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终止。对账户已办理冻结、挂失、销户或者以协议办理质押贷款的客户,请在06月21日前与您签署协议的网点联系。
特此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2007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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